回顾:母子乱伦26年,儿子为遮丑选择弑母分尸,最终被判死缓
在阅读此文之前,麻烦您点击一下“关注”,既方便您进行讨论和分享,又能给您带来不一样的参与感,感谢您的支持。特别声明:本文为真实案例改编,旨在以案普法,无低俗等不良引导。一具无头女尸竟牵出一场长达26年的不伦恋,儿子为摆脱母亲掩盖丑闻,最终选择刀刃相向。究竟为何会发生这样惊世骇俗的案件,其中又有什么样的隐情?【案件摘要】2006年5月的一个清晨,湖南某地的一名健身爱好者正沿着河道慢跑时,发现河面上漂浮着一个奇怪的东西。他此时停下脚步好奇地打量着眼前的异物,突然他好像看到了什么恐怖的东西,大叫一声直接瘫坐在地上。“人!有死人!”他的叫声瞬间引来了他人的围观,很多人看到后产生了生理和心理上的不适,也有冷静一点的人果断拨打了报警电话。警方接到电话后迅速赶到现场,将围观群众进行疏散,并拉上警戒带,然后将尸体打捞了上来。而这仅仅是尸体的一部分。警方发现这并不是一起简单的杀人抛尸案,随后加大警力,将整个河道翻了一个遍,最终将其他尸体部分打捞了上来。但不管怎么找,他们都找不到尸体的头颅,看来是有人故意将头颅分开,从而达到让人无法辨认的效果。但当时的侦破技术已经大大提升,通过DNA检测发现死者是一名70岁的陈姓老太。而更令人惊讶的是,陈老太的下体竟发现了男子的DNA,是什么人竟能对一名70岁老太太做出这样的事情?随后警方通过走访调查发现陈老太还有一个46岁的儿子,于是找到其儿子吕某询问情况。吕某见警方到来并没有太过惊讶,面对询问更是异常淡定,这让办案民警产生了一丝怀疑。当问起最近有没有和母亲联系过时,吕某表示,自己很久都不和母亲来往了。可这句话让警方更加怀疑他的。因为吕某和其母亲陈老太所居住的地方相距只有30里地,并且走访调查时周围的邻居表示,吕某和其母亲经常来往。虽谈不上天天都见面,但隔三差五两人都会相互到对方家中。那么为什么吕某要说谎称自己很久都不和母亲来往了呢?为了能让案子尽快侦破,警察征得吕某同意提取了他的一些毛发,随后回到鉴定中心与陈老太下体发现的DNA作了对比。于是令人震惊的事情发生了,两者的DNA对比竟完全一致,也就是说吕某和陈老太发生过性关系。由此推断,吕某极有可能就是杀害陈老太的凶手。随后警方迅速将吕某带回警局作进一步调查,在警方不断的质问下,吕某终于经不住内心巨大的压抑,将事情全盘托出。由此揭露了一场长达26年,违背伦理道德的不伦恋。事情还要从1960年说起,那年吕某刚刚出生,全家都沉浸在喜悦之中,但好景不长吕某父亲因病离世。陈老太当时也不过20多岁,正是风华正茂,突然丧偶让她难以接受,但她从未想过改嫁,而是悉心照顾年幼的吕某,将他当成自己唯一的精神支柱。渐渐的吕某长大了,懂事了,随之而来的也有青春期的躁动。已经上初中的吕某意识到自己在一些时候要和母亲避嫌了。但母亲不以为然依旧像照顾幼儿一样照顾吕某,甚至晚上的时候也要抱着吕某哄他入睡。在这样的精神压力下吕某不堪重负,他向母亲挑明,说出自己的顾虑,母亲这才意识到孩子已经长大了。于是母亲也一改常态,但依旧十分宠溺吕某。同时因为学习不好,初中还没有上完的吕某就选择辍学,他对母亲说自己想出去打工,想挣一点钱来补贴家用。起初母亲并不同意,但是耐不住吕某的软磨硬泡,最终同意下来。很快时间来到1980年,这时吕某已经在外打工多年,已经成了20岁的大小伙子了。同时也正是这年,一段不伦恋也就此发生。当时正是节假日,许久没有回家的吕某借此机会回到家中看望母亲,而母亲因为经常不见儿子十分思念,当天表现得异常热情。到了晚上,母亲准备了一桌子的吕某爱吃的菜,同时准备了一瓶白酒为了庆祝儿子的归来。殊不知,两人吃着菜,聊着天,喝着酒,渐渐地两人都喝醉了。醉酒后,母亲扶起吕某晃晃悠悠地回到房间,随后就像小时候一样,抱着吕某躺在了床上。也正是这一夜,他们发生了超越道德伦理的关系。第二天醒来的吕某大惊失色,他不敢再面对母亲,连招呼都没打就离开了这里。这一走就是7年,这期间母亲依旧盼望着儿子的归来,吕某却想要尽力回避母亲,试图忘掉那段难以启齿的回忆。随着时间的推移,吕某开始放下,同时他认识了第一任妻子小薇。1987年,为了结婚吕某带着小薇回到了老家,再次见到了母亲,这一瞬间吕某再次回想起那晚的事情。但为了自己的生活,他不得不强忍着面对母亲。可母亲见到小薇十分的不满意,在她眼里小薇是抢走她儿子的罪人,尽管在婚礼上并且有刻意刁难。但是婚后她常常找小薇的麻烦,让吕某的家庭没有一刻是安静的。最终在母亲的挑拨下,小薇向吕某提出了离婚。1988年,不服母亲行为的吕某再次谈了一个女孩,并且迅速结婚。但不出意外还是被母亲搅黄。1989年,吕某第三次结婚,这次和往常不一样,吕某这次娶的老婆异常强硬,丝毫不给吕母一点情面。两人之间的战争让吕某夹在中间十分难受,他一边安抚妻子,一边又用要劝诫母亲。这天母亲找来吕某,提出要吕某和她保持那种不正当关系,才肯在生活上放过他妻子。同时威胁道,如果不照做就把以前的事说出去,大家都别好过。迫于母亲的威胁,吕某只能照做,就这样时间来的2006年。这年5月的一天,吕某像往常一样将自己的工资全部上交,可妻子拿到后感觉少了一点,认为吕某私藏了起来。两人就此大吵了一架。吵完之后吕某又想起来母亲之前找自己有事,于是也不再理会妻子来到母亲家。谁知刚进门母亲就要求和吕某发生关系,当然这已然成为一种常态,两人很快缠绵在一起。完事后,母亲张嘴问吕某要100块钱,这让吕某十分恼火,钱!钱!钱!到哪提到的都是钱!本来就在气头上的吕某直接拒绝了母亲,谁知母亲再次威胁道,要将他们的事说出去,逼他离婚让他不好过。就这样,吕某再也忍不了,常年的压抑让他的精神一直处于崩溃的边缘,为了能让母亲永远闭嘴,为了能让这件丑闻永远不被人提起。吕某从厨房拿来菜刀狠心地将母亲杀死,并分尸。趁着夜色无人将尸体抛到了河中。听完吕某的讲述,办案民警不由得倒吸一口凉气,这样的事他们从警多年也未见过。最后他们以故意杀人罪将吕某正式拘捕,并移交检察院提起上诉,最后法院经审理判吕某死刑,缓期两年执行,剥夺政治权了终身。【以案释法】壹吕某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。根据法律上的定义,故意杀人罪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。这一犯罪行为首先主观要是故意的,即为了对他人生命造成损害而实施伤害行为,并且希望损害结果发生,或者放任损害结果发生。结合本案,尽管吕某杀害母亲是为了报复、泄愤,但最终目的是为了让母亲永远不能讲出他们之间的秘密。那么其犯罪便具有主观上的故意,希望母亲死亡。其次,故意杀人的客观行为内容刀劈斧砍是最基本的损害他人生命的方式,同时除了物理上的攻击,精神攻击也可造成死亡结果构成故意杀人。如明知对方有心脏疾病,或者其他心脑血管疾病容易造成死亡的,行为人故意采用惊吓,辱骂等方式对他人进行精神刺激来达到死亡结果的。本案中,吕某利用菜刀砍死母亲,符合上述的客观要件的构成,同时其存在分尸的情节,这属于故意杀人的加重情节,应从重处罚。根据《刑法》规定,故意杀人的,处死刑、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;情节较轻的,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。依照上述案情,吕某杀人分尸,并抛尸,应判处10年以上有期,无期或者死刑。既然有不同的量刑选择,为什么最后吕某被判处死刑呢?首先,判死刑是十分谨慎的,因为人的生命权是至高,不管是什么时候,不管是谁,都不能轻易剥夺他人生命。因此在审理杀人案件时,除了要看被害人是否死亡,也要看整起案件的综合情况。结合对社会的影响和危害,行为人的手段,认错态度等等。本案中,吕某因长期遭受母亲的精神压迫,最终导致情绪失控挥刀杀人,这属于义愤杀人,根据法律一般不应处以死刑。但是综合其作案后选择分尸,手段极其残忍,抛尸,掩盖犯罪事实。其主观恶性较强,当时没有悔过态度,并且抛尸造成社会不安,降低群众安全感,危害公共安全。因此,吕某被判处死刑。但是又因为被迫和母亲保持不正常关系,并且母亲多次干涉婚姻,具有重大过错。并且被捕后,吕某认错态度良好,故没有立即执行,缓期两年执行。【结语】这起案件真的是惊世骇俗,如不是真实发生并在当年有官方报道,我想也没人会相信这么离谱的案件。透过这个案件,我们看到一个母亲病态的爱,一个想要逃离但是又无法逃离的儿子。亲情中掺杂着爱情,在这样混乱的感情中,悲剧必然会发生。因此,爱要适可而止,女大避父,儿大避母。这些大家都是应该了解和熟知的。对于此案您有什么看法?欢迎在评论区留言讨论。(本文素材和图片均来自网络,如有侵权,联系删除。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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